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普招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22-06-21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部标代码:14308 省内招生代码:6290

一、学校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目前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省级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两座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文化路79号,总占地面积5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7419万元,图书馆藏书66.09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职员工109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人数348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老一辈著名艺术教育家,“双师型”教师,又有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

学校专业设置齐全,下设音乐、美术、戏曲、舞蹈等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开设有60多个专业(含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多人。学校音乐学院是河南省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教育厅审批。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著名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亲任学校校长。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王惠、刘忠河、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著名影视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著名歌唱演员李娜等都曾就读于我校,并在各自领域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所有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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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条件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表演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3、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厘米。

三、收费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理工类学费4200/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生·年,体育类学费3700/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生·年。住宿费标准拟定600/生·年(8人间)、800/生·年(6人间)。

四、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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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若生源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提档比例:按河南省、河北省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2、我校普通类专业(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执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南省、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河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5、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河南省艺术专科平行志愿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是:[(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考生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其中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专业课成绩满分分别为美术类300分、音乐类200分、播音与主持类400分、编导制作类200分、书法类300分、舞蹈类200分、表演类200分。

6、河南省体育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7、河南省考生报考我校空乘类专业,须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成绩合格,按照文化成绩投档后,对进档考生表演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投档录取。

9、对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河北省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10、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11、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12、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中外合作办学

1、学校与韩国仁荷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学前教育、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学费收费标准均为18000/生·年。

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完成专科三年学习。韩国仁荷大学派专业教师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教授不少于1/3的专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韩国仁荷大学学习证明,韩语达到四级,考核合格进入仁荷大学三年级学习,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韩国仁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赴仁荷大学学习期间,可申请仁荷大学提供的奖学金,并根据学业情况减免部分学费。

2、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生·年。

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完成专科三年学习。学生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可获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学习证明,除思政类课程等国家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以外,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标准、教材等均与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相应专业同步,学生所获学分被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认可,项目1/3以上教师是由合作办学双方联合选拔、选派的外籍教师。符合条件者,大学二年级学习完成后,经个人申请,对接到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三年级学习,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获学位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外方学士学位且成绩优异者,有机会获得外方学校推荐,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3、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办学,开设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生·年。

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完成专科三年学习。学生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可获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学习证明,除思政类课程等国家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以外,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标准、教材等均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相应专业同步,学生所获学分被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认可,项目1/3以上教师由合作办学双方联合选拔、选派的外籍教师。大学二年级学习完成后,符合条件者,经个人申请,对接到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三年级学习,学习二年,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白俄罗斯国立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获学位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海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外方学士学位且成绩优异者,有机会获得外方学校推荐,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咨询电话:1871359037015981866502

八、新生入学及其他

1、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九、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金水区文化路79号。

学校网址:http://www.hnys.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915002,60915003